用户纠纷处理
甲方:上海顺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1. 用户就账号等数据的使用权归属等问题存在争议,可以通过上海顺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网站提供的联系方式,请求客户服务人员处理。

2. 用户承诺遵守上海顺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处理此类事务的要求、流程,对自己的主张提供相应的材料予以证明。如用户不能提供充分材料证明其主张成立,因此致使其权益受到损害,则由用户独立承担全部责任。

3.用户证明其会员资格时,应根据上海顺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要求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购买上海顺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产品或服务的凭证以及其他资料。如因用户无法证明其会员资格影响上海顺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其提供服务,则由该用户承担全部责任。

4. 用户同意以上海顺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网站系统所记载的数据作为处理用户之间或用户与上海顺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纠纷的判断标准。

5. 用户自行承担其因处理此类纠纷而产生之通讯费、邮寄费、交通费等一切费用。

6. 用户对上海顺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平台做出的处罚存在争议,可以在处罚之日起60天内通过上海顺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网站“客服中心”或由上海顺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其他方式进行申诉申请,请求上海顺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人员处理,并根据上海顺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如因用户未在60天内对处罚提出异议或是能够提出异议但无法在60天内提供证明资料的,则由该用户承担全部责任。 具体处理流程如下:
(1)用户以书面形式提交申诉,注明原因
(2)公司人员通过渠道核实基本情况
(3)若情况属实,将按照公司相应的条例法规进行赔偿解决;

7、经调查发现情况虚假,将不予以赔偿。若双方出现争议经协商未能解决的,可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若双方出现争议经协商未能解决的,可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